山东大学法学院:坚持育人为本 努力培养具有复合型专业素养的法律人才

山东大学法学院是山东省内唯一一所国家重点学科、国家级教学团队法学院,于2004年更名为“山东大学法学院”。现有13个科研机构和6个实践部门,学院拥有一支学缘结构合理、学术造诣高深、业务能力优良的师资队伍。

学院坚持以育人为本,实践育人理念,尊重学生,诚信教学,鼓励创新,积极探索素质教育。学院注重全面、系统地培养学生的思想素质和专业素养,努力培养具有复合型专业素养、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的法律人才。

学校始终坚持面向全社会、为全社会服务,学院秉持高质量、高标准的办学理念,为我国法制建设和社会经济发展做出了大量贡献。

在今后的发展中,山东大学法学院将大力加强基础学科建设、推动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致力于构建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法学院,培养德才兼备、具有全球视野的法律精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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