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校内设立小卖部如何处理
在中小学校内设立小卖部,如果是为个人谋利为目地,肯定是不可行的。但实际上广大师生也是有需求的,建议开一个无人售卖部,卖一些文具用品,卫生用品,雨具等日常需耍的物品,每个班级出一名采购员为自己班级同学义务服务,解决师生需求,当然售卖部是非为个人谋利的。
中小学内不得设置小卖部,真的要和学校的小卖部说再见吗
好事情可以变成坏事情。任何人,任何事都不能影响教育教学!这中间的道理值得深入挖掘和思考!
中小学学校里的小卖部之所以要被取消,其中的道理很清楚。我认为:
一、设立小卖部的初衷。
1.方便学生的生活和学习。
学生可以不出学校大门,就可以买到需要的生活用品和学习用具,减少了许多购物的时间,方便快捷高效。
2.提高学生的学习成绩。
学生节省的时间可以看看书,做做作业,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帮助学生提高了学习成绩。
3.安全考虑。
考虑到学生出门买东西会带来交通或者其他方面的安全隐患。
4.方便管理学生。
现在很多的学校实行封闭式校园管理模式,如果学生随意出人校园,那么,怎么封闭管理。
小卖部
卖什么这是关键!
学校里只要有小卖部,
卖什么就很难控制啦!
小卖部几宗罪:
教室,宿舍,校园垃圾的来源之所
男女不正常交往的滋生地
手机充值,充电的隐蔽处
垃圾食品的源头
……
有文件了,但文件中又留一个口子,给聪明智慧的校长和商家们一个变通的渠道。
“中小学、幼儿园一般不得在校内设置小卖部、超市等食品经营场所,确有需要设置的,应当依法取得许可,并避免售卖高盐、高糖及高脂食品。"
注意关键词:确有需要设置的!
关于中小学内不得设置小卖部,教育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共同发文,强调从4月1日起“中小学、幼儿园一般不得在校内设置小卖部、超市等食品经营场所”,因此4月1日起就要跟学校小卖部说再见了。
当然,要取缔校园内小卖部,还是有一定的困难,要花精力的,需要上级部门、学校、社会各方面共同努力。毕竟要一下子取缔这么多小卖部,也确实不容易,这其中要牵涉到很多人利益关系,还有很多的人际关系。
但困难总比办法多,相信一定会还大家一个安全的校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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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食”退出中小学校支持了吗
谢谢邀请!
零食是否应该退出中小学,争论了好多年,还有是否清除学校周边的“五毛零食”们。
我想,最支持的,应该是广大的学生家长。
对此,去年4月1日开始执行的《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有了较为明确的界定:
第二十条规定,“中小学、幼儿园一般不得在校内设置小卖部、超市等食品经营场所,确有需要设置的,应当依法取得许可,并避免售卖高盐、高糖及高脂食品”。
也就是说,避免在中小学幼儿园售卖高盐、高糖及高脂食品,也就是“三高”零食,已经上升到法规层面。
当然支持,最起码孩子们在校期间能够规避。
但是我想,要想使孩子们健康成长,学校禁售零食只是一方面而已,最重要的还是家长和老师的日常引导。
更重要的是,国家相关食品标准,对涉及“三高”的含量,只是在营养成分表中标注,但没有限高。
我支持不健康的零食,不卫生的零食退出中小学校,而不是一刀切把所有零食都禁止。个人认为,童年时期吃零食是一个很快乐的事情,也是长大后一个美好的回忆。而且朋友之间分享零食也是一个有效沟通的快速途径。作为成人,我们不应该剥夺这份快乐,只要能把好质量关,控制好度就可以了,虽然很难,但是只要家长们共同努力,政府部门严格监控还是有希望的。
我是支持的。1.现在家长都想给自己家孩子最好的。孩子都有自己的零花钱。在学校老师负责讲课,课下孩子去学校的超市购买零食无人监管。孩子的自控能力有限。导致现在有很多胖小孩。还容易增加孩子的攀比心理。你买我也买。没有学习氛围。2.现在孩子奶奶姥姥。爷爷姥爷。看护的十有八九。会更加纵容。在学校里克制不了。回家更加没人约束。零食超市退出校园势在必行。纯属个人观点。谢谢
四手支持,祝你一生幸福平安陌生人。☺感谢评论。☺现在的孩子尤其是城市孩子,不愁吃得不好、营养不够,只愁营养过剩、摄入不均衡。例如,北京和上海儿童肥胖率都超过20%,这与零食依赖和垃圾食品是有着紧密联系的。物质生活水平的提升带来了更多选择,也带来了更多的诱惑,零食的诱惑连很多成人都难以抵抗,何况是自制力和判断力都相对缺乏的孩子。
为了推动中小学生、幼儿养成健康饮食习惯,通过正餐摄入营养所需,防止片面依赖零食。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公安部等四部门近日联合印发
《关于落实主体责任强化校园食品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明确要求,非寄宿制中小学、幼儿园原则上不得在校内设置食品小卖部、超市,已经设置的,要逐步退出。教育部等相关部门出台的意见其主要目的就是为了能够让学生好好吃饭,均衡身体所需要的营养,防止学生对于零食的依赖,但是,一刀切地让食品小卖部和超市退出校园,未必能够让学生摆脱零食依赖、建立起健康的饮食习惯。
对于非寄宿制学校的孩子来讲,直接结果可能不是摆脱零食依赖,而是令学校周边的小卖部、超市和便利店生意变好,甚至在学校内会出现学生间的零食代购。(2)对于寄宿制学生来说。小卖部的退出也给学生平时购买生活用品带来了极大的不便。(3)学生不理解学校的做法致使学生会出现叛逆情绪,不利于老师和学生之间的沟通。
细化规定,从源头根治零食问题。教育部及相关部门必须从生产源头抓起,提高食品的生产准入门槛,制定、完善、落实食品生产历程和规范,只有取得严格的生产许可的情况下,才能从事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餐饮服务。完善食品安全生产制度,将食品安全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学校加强教有和管理,学校要开展食品安全教育。可以采用“主题班会”的形式,让孩子们学会辨别垃圾食品,认识到其危害。
家长要加强引导,家长要自己了解和重视孩子的食品安全问题,引导其树立健康安全的饮食观念。
学校里面允许开小卖店吗
题主是学生?还是从业者?不知道你是开什么样的小卖部,是在校园有店面的?还是无店面的?如果是从业者的话,首先要和校方沟通了,首先得要他们同意了,因为很多学校都是有校园卡刷卡的那个系统的,当然如果你直接在学校里面盘出一个店面,也是可以直接开的,不过一般学校都不会有空的店面。
如果你是学生的话——恩···应该是大学生才有这种能力;一些商务学校是鼓励学生在学校创业的,甚至提供店铺,我的一个在江苏的同学他们学校就提供店面,当然租金还是要付的;如果你是那种在宿舍自己偷偷的开的话·····千万别让宿管查到,一般学校都是禁止的,查到就是把货全部没收,到时候你就亏亏哒啦如何看待教育部新规:中小学校内一般不得设置小卖部
这个问题很新鲜,也很热门。但是,估计大部分人都没有看过这个新规——《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如果仅凭道听途说,断章取义,其看法往往有失偏颇。为此,“咬文嚼字的鱼”一边帮大家梳理新规内容,一边谈谈我的看法。
新规在总则部分开宗明义:“为保障学生和教职工在校集中用餐的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加强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以下简称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不仅仅为保障学生的安全与健康,也为保障教职工的。主要不是针对网上一些所指责的小卖部招标存在猫腻的情况。
这是很多人断章取义的地方。三部委不是采取一禁了之的做法,而是要根据需要设置,并“依法取得许可”。其目的重在规范设置、规范管理、依法经营。自2019年4月1日起施行。所以,已经设置小卖部的学校,要于近期取得经营许可。新规要求“避免售卖高盐、高糖及高脂食品”,表明其目的是为了教育引导学生科学饮食,保障健康。
笔者觉得我们大家首先要了解一下这个新规。近日,教育局联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主要提出:负责人制度、家长陪餐制度和一般不得在校内设置小卖部和超市等食品经营场所。这新规进一步明确了责任和加强了学校食品安全的规范管理。
那么,它为何是“一般不得”,而不是“完全不能”或“禁止”呢。一个学校一般有配置小卖部的需求。其实,不管是家长还是学校老师,对设立小卖部等食品销售处的做法是反对的,但笔者为何说学生有需求呢。拿笔者工作的学校来说,本地学生路远的6点不到起床拼车到校,早餐根本没有时间吃。学校食堂虽然提供早餐,他们要么交作业、要么人多、要么不喜欢等原因来不及吃或不吃早餐,难道让学生一直饿着肚子上课么?高中学生学习负担重,在校时间长,他们还是需要有地方补充食品。如果学校里面没有,学生就会从学校门口鱼龙混杂的小店摊贩等处购买食品等,这样学生食品安全更难得到保障。
当然,学校确实需设立小卖部的,学校不得参与经营,招聘过程要公开透明,竟聘成功的单位或个人应依法取得销售许可,并避免销售高盐、高糖或高脂等不健康食品。要完全配合学校的管理制度,根据学校要求安排经营时间,不得影响学校正常的教学活动。譬如,本校小卖部经营时间为早自习到第一节课时间段(25分钟)和两个大课间时间段(20分钟)。总而言之,教育部新规:中小学,幼儿园一般不得在校内设置小卖部、超市等食品经营场所。这种表述还是合理谨慎的。此新规从2019年4月1起正式实施。学生食品安全马虎不得,亟待家长的配合重视和学校有效管理,共同努力给孩子营造一个健康成长的环境。
这个新规是非常正确明智的。现在校园内外到处都是小卖部,这些小卖部经营的商品,多数来源于一些小作坊,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很多食品的制作是不卫生的,为了吸引小学生,他们添加很多不利于孩子身体成长的化学元素,现在,很多小学生,早晨在家跟本不吃早餐,家长只好给点钱,到学校就去小卖部,买那些垃圾食品,很多学校经常有学生因长期食用这些食品和饮料而患病,严重影响孩子的成长发育。学校在教育教学过程中,必须要协助家长培养孩子良好的饮食习惯,杜绝垃圾食品侵蚀孩子的身心健康,全社会都要引起重视。
谢谢诚邀。
教育部又出新规:中小学校内一般不得设置小卖部。这样的"新规"也好"旧版"也罢,中小学校内设置小卖部的"热门生意"已经是根深固有悬疑迷惑的复杂局面,特别是校外周围"层层叠叠"密集包裹的各种各样"爱心商店"与"便民小卖部"以及专业供应站(点)等等。虽然教育部迫于局势情景与问题的严重性提出了权威性的"新规",但是这是一个历史性的"旧伤顽疾",只不过地方上的政府部门与工商主管部门以及学校管理负责人等等,心知肚明,内外交错,牵绊互联而纠结难绝。因为制度与"情感"不能"一刀两断",权限涉入错综复杂,管理失衡而力度"微软"。
根据教育部多次针对学校管理师生安全减负重点问题的有关"令行禁止"制度,各个城乡学校家长配合程度学生受益情况等,也不是那么表里如一,齐心协作,遵从原则而"滴水穿石"。特别这次的"中小学校内不得设置小卖部"的禁令,又是在"混乱"中放出了"催泪弹",在"情急之下""鸣枪示威"。而真正要根治校内小卖部的"顽症",需要"专家汇总"权力效应内外结合,换言之,"解铃还需系铃人"。
谢谢!学校内不设小卖部,在我们这里都有20多年了!这样做好处多多,不养成孩子化钱的坏习惯,其实小卖部卖的东西都不是正规厂家出的,卫生啊,质量啊都有问题!保证不了孩子的身体健康!
在我们这里不但校内没有小卖部,校外二三十米内都没有,学校大门紧闭,为了安全,学生到校后只能在校内活动。
谢谢!支持一下教育部规定//这类中小学校园内的小卖部/可百分之百的肯定/都是权利游戏的一部分//不是校领导安排/即是主管部门的亲友…
教师员工即使知道又能怎么样?领导应该将精力用于工作上吧?动物都知道爱惜自己的羽毛。。。
这个规定是个好规定,但是来的有些晚。
关于中小学不能设立小卖部的呼吁已经很多年了。这规定终于千呼万唤始出来。同时还有很多问题。也希望教育部和其他相关部委及时解决,学校周边环境整冶问题、学生校服质量的问题等等。
很多学生早上由于时间紧张,来不及家中吃饭就到学校小卖部里或课间饿了、馋了就去买些零食,有的学生买些零食上课的时候吃。
小卖部的产品在学校密闭的环境中,卫生监管和管理上容易出现死角,有些进货质量、卫生难以保证,另外在校园独家经营,谁经营这个小卖部这个环节上容易滋生腐败。还有就是有些学生上课吃东西或者上课走神儿想下课的时候去买东西吃等,影响上课效果。还有的同学食品、包装乱扔影响影响学校环境卫生。
学生、家长、教师呼吁取消学校内的小卖部的设置已有很长一段时间了,现在教育部终于下发了通知,希望教育部以后能及时反馈家人、教师们的诉求。很多家长对某些学校的校服的质量有些疑问等问题,也希望教育部门尽早关注反馈,办事效率也是人民对行政主管机关的要求,只有学生家长、老师、学校、教育管理部门共同努力,才能为学生们营造一个更好的学习环境。
学校里面能卖零食吗
此题答案:不能
法律分析:在中小学、幼儿园一般是不能售卖零食的。法律依据:《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 第二十条 中小学、幼儿园一般不得在校内设置小卖部、超市等食品经营场所,确有需要设置的,应当依法取得许可,并避免售卖高盐、高糖及高脂食品。
学校内是否可以销售零食通常要看学校的政策和规定。一些学校可能允许在校园内的食堂或自动售货机中销售零食,但也可能会限制零食的种类和销售时间,以促进健康的饮食习惯。
学校通常会关注学生的营养和健康,所以政策可能会有所不同。最好咨询学校的管理部门或食品服务部门,了解他们的具体政策和规定。
学校里面是否能卖零食需要考虑多方面的因素。
一方面,学校应该为学生提供健康的饮食环境,避免学生吃垃圾食品造成身体健康问题。
另一方面,学生可能需要在学习和活动中间吃些零食来补充能量。因此,学校可以考虑提供一些健康的零食,如水果、酸奶、坚果等,而非含糖高、油腻的垃圾食品。在销售零食时也需要限制,不能影响学生的正常饮食和学习。总之,学校可以卖零食,但需要考虑健康和合理性。
贵州校园内能开小卖部吗
走读类的学校不能开,寄宿类学校可以开,但需要许可证!但估计想开比较困难。2021年开始,省教育厅联合市场监管部门,加强对校园超市、小卖部的监管,要求所有非寄宿制中小学、幼儿园原则上不得在校园内设置食品小卖部、超市。
已设置的要逐步退出,寄宿制中小学确需设置小卖部、超市的,必须取得许可,且只能售卖纯净水、矿泉水、预包装面包、牛奶等食品,有效杜绝高糖、高盐等不利于儿童青少年膳食营养的食品进入校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