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大碎尸案又上热搜了,大家觉得这个案子有生之年能告破吗
几乎不可能了,当时没有摄像头,没找到犯罪现场,没有凶手的痕迹,没有指纹,脚印,DNA,无人查起,我个人认为是否是当时在南京留学学医或进修的外国人所为,做完案后就回国了,再也没回中国,也就是
在中国没继续犯罪
这个悬案估计很难侦破。虽然白银案也是多年后无意间侦破了,但那个案是连环案,动机明显,有作案的第一现场且留下大量证据。南大案相比之下就奇特多了,作案动机成谜,且是临时起意作案,至今不知道第一现场在哪,应该也没收集到嫌疑人的DNA。
凶手的变态手法是该案最大的难点,似乎不是医生就是屠夫,感觉很容易锁定。事实上,这是个孤立的案件,无法想象这个变态只干一次就收手了,而且一出手就是空前绝后。完全看不到凶手的变态养成历程,仿佛恶魔是突降人间。
作案第一现场也成谜,主要是学校没及时报案,凶手有充足的时间清理一切。按理作案就是在南大附近,民居可能性高,加上是冬天,警察要想找到如同大海捞针。
从职业角度分析,南大碎尸案个人感觉破获的可能性很低,毕竟已经过去这么长时间了,当地公安机关经过26年不懈的追索,都没有破获该案,而且现在无论环境、时间、空间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再想从当年线索中找到有力的证据抓获犯罪嫌疑人,真的太难了。
为什么当时如此轰动的案件没有破获?最大的原因就是当时侦查及刑事科学技术落后,那时候没有DNA,那时候没有到处可见的摄像头,那时候也没有手机,也没有如此发达的社交平台,刁爱青最后跟谁联系,又跟谁出走,都是一个迷,当然犯罪分子作案后,他的反侦察的意识,把遗体组织扔了多处,还有对遗体残忍的处理等,都给案件破获增加了难度。
虽然很多人都对此案进行过分析,有些人说是屠夫,有些人说是医生,都是基于案件做出的一般性推理,其中最出名的是当年一个叫“黑弥撒”人做出的推理,甚至有人怀疑黑弥撒就是犯罪嫌疑人,但是最后证实不是。所以现在犯罪嫌疑人是谁?他又在哪里?当时处于何种心理做出这样惨绝人寰的案件?可能只有犯罪嫌疑人一个人知道。
前两天,南京碎尸案代理律师周兆成发布微博:近日,有网友爆料,安徽省马鞍山市一私人诊所负责人、主任医师江某(曾经担任过江苏警官学院法医学助教)被南京市公安局刑侦支队逮捕,现怀疑其涉嫌参与1996年南京大学成人教育学院女大学生刁爱青谋杀碎尸案,历时26年今侦破,可告慰被害人在天之灵 。但是,最后证明是一条假消息,但是一石惊起千层浪,又把这件陈年往事推上了热搜。
当然无论是谁,当然也包括我,还是期待奇迹的发生,最终这起案件真的能破获,犯罪嫌疑人能够伏法,受害人在天之灵能够得到慰藉!
没记错的话,这个案子当年的物证中有抛尸的手提袋、塑料袋和床单等物品。当年DNA比对技术还未应用于刑侦。如果这些证物没有被丢弃的话,从这些证物上尝试提取生物样本进行DNA测序。特别是手提袋提手上应该会有凶手及其他人生物样本残留,还有床单。现代刑侦技术可以从烟蒂等物品上提取生物样本进行DNA分析,道理是一样的。一旦提取到样本分析出DNA数据,就可以在全国合法数据库内比对,也许比对不到凶手本人,但比对出和凶手有血缘关系的人也是非常有价值的线索。
凶手应该是个极其冷静、自律性非常之强的人,血型应该是A型血。他清楚的知道自己做了什么和不做什么才能够不暴露。他不是个变态,相反,他平时的为人处事应该平和无比,不会让任何人怀疑到他。他比较瘦高,儒雅温润如玉,他喜欢被害者的单纯和谨慎,她不需要多漂亮,是他喜欢的类型就行。处女得到一个就足慰平生了,以他的谨慎和虑事周全的性格怎么会再把自己置于危险境地呢,所以以前没有,以后也没有。
他不是一个变态,他是一个众人眼中的楷模,一个儒雅有度的极其冷静聪明的人。是一个出众的瘦高的A型血的当时30-40岁的人。现在他还活着!
如果你看到我的分析,你再平静如水也回复一下吧。啊不,你不在乎任何人的任何看法,冷静超出常人的你什么都不会触动你。这是你极其自律的人生的唯一的一次放纵,是你人生的唯一出口,你以后更加的平静的走你的人生,走的更稳更有成就了。因为你的所有不如意已经从这个出口走过去了。
到底是谁杀的刁爱青
截至到2018年12月,凶手仍未落网。 死者刁爱青,女,生于1976年3月,遇害时为南京大学鼓楼校区信息管理系现代秘书与微机应用专业成人教育脱产班专科一年级学生,在鼓楼校区学习和生活,遇害时不满20岁。又称”南大碎尸案“ 刁爱青是一个从农村刚刚来到南京仅百日左右的年轻少女,很难说有什么仇家,亦或是情敌,也并没有多少积蓄,因此凶手的动机受到了广泛猜测。 在广为流传的《关于南大碎尸案的一点想法》一文中,作者黑弥撒猜测死者是在重金属摇滚、甚至某种宗教仪式中被杀害的。然而,许多人表示质疑,他们认为碎尸仅仅是凶手为了毁灭可能的线索与证据,而且凶手一定是擅长屠宰、烹饪或者是医术的人。
20年追诉期是什么意思
刑事追诉期限20年是什么意思
刑事追诉期限20年是指刑事案件经过20年后,不再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提起诉讼的法院不再受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八十七条 【追诉时效期限】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1.刑事追诉时效20年的法律规定
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其追诉时效期限为20年。犯罪分子的犯罪行为已经超过刑法规定的追诉时效期限的,不再追究其刑事责任,如果20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2.刑事追诉时效20年的真正理解:
追诉期是针对未被发现的犯罪,对于已经发现的犯罪,以及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一起命案发生后,杀人凶手将尸体隐匿,没人报案,公安机关也不知有凶案的发生,因而没立案,这种情形才适用20年追诉时效。“南大碎尸案”是这些年来影响巨大的命案之一,公安机关当时就已立案侦查,虽然20年过去了案件也没有侦破,可并不意味着该案已经超过追诉时效。
十宗罪大锅煮尸原案件
并非一个真实的案件,而是来自日本作家东野圭吾的小说《嫌疑人X的献身》中的情节元素。
在小说中,一位天才数学家石神秀雄为了帮助自己喜欢的女性樱岛加恋,犯下了秘密杀人的罪行。他利用自己的数学才能,将受害人尸体进行了大锅煮处理,以摧毁证据。
然而,故事的重点主要是围绕樱岛加恋的父亲岛崎义明和数学家石神秀雄之间的智力较量展开。岛崎义明是一名退役警察,通过与石神秀雄的交锋,揭示出了石神秀雄杀人的真相。
虽然《嫌疑人X的献身》是一部小说,但它以精彩的故事情节和扣人心弦的推理,深受读者喜爱,并被改编成了电视剧和电影等多种形式。
杭州案,许某某是不是还在撒谎
谢邀!
一——杭州市分尸碎妻案,许某某肯定还有不被人知的秘密,很有可能有前期许多凶杀案没有爆露,跟据许某某凶杀分尸碎妻刑事案件分析,凶犯杀人手段麻利,干净利索,心狠手棘惨忍!心里素质,反侦察能力特别强特征,很有可能囯内一系列凶杀悬赏案,有可能是许某某所为?!让人联想到,1996年,中国第一大悬疑凶杀失踪分尸案!?……(南京大学)女学生“刁爱青被杀失踪流串作
案”至今没有结案,成为国内第一大悬疑凶杀案?!?!及国内没有被侦破的凶杀悬案?!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杀人偿命,天经地义!不是不爆,时机未到,时机一到,必遭报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