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教师向小学生展示裸体名画引抗议,艺术有罪吗
美国教师向小学生展示体名画引起抗议,很应该,艺术有罪吗,艺术无罪,为什么?
小学生正处在生理心里,发育的朦胧阶段,对性和裸艺术十分敏感,会影响他们正常的学习生活,他们看了后,会永远残留在他们的脑子里,有些过激的小学生,如果把控不当,为了更深屋次探密,还容易走上犯罪道路,所以,不适宜向小学生展示
什么年龄接受什么事物,卖淫嫖娼在很多国家是合法的,你能让学生去吗,这个老师有猥亵心态,这种行为就是在诱导11岁的学生!因为青春期的学生好奇心超强,做为老师不要披着艺术的外衣干着龌龊的勾当!艺术是有界限的!为人师表有所为有所不为。这种人还喊冤,老师的职责第一就是要教育学生自律。
我觉得最好还是不要向小学生展示裸体名画。
据美国《华盛顿邮报》1日报道,美国一名美术老师在小学六年级的美术课上,因向学生展示含有两张裸体女性的名画明信片而被学校开除。这两张名画,分别是意大利画家莫迪里阿尼的Iris Tree,和法国洛可可时期著名画家弗朗索瓦·布歇的《宫女》。
来看一下这两张作品。下图是莫迪里阿尼作品。
对于小学生,尤其是高年级的小学生,他们的性意识已明显觉醒。随着青春期的发育到来,孩子们的生理和心理上发生了一系列的变化。再加上如今,信息获取的渠道越来越多元化,孩子的早熟现象也越来越低龄化。
可想而知,孩子们看到这样的裸女名画,首先欣赏的不是什么名画的美感、人物造型的精准、色彩的运用、作品的精神内涵这些。孩子们一起呵呵呵的局面可能性更大。
虽然说,莫迪里阿尼的裸女系列艺术成就很高,在拍卖市场上也是天价成交。2015年,咱们中国上海的藏家刘益谦豪掷近11亿人民币,在纽约佳士得拍下莫迪里阿尼的《侧卧的裸女》,放在他在上海的私人美术馆——龙美术馆。但我觉得还是没必要刻意给小学生看裸体名画。
下图是布歇作品。
在历史上,莫迪的裸女系列也因伤风败俗惹上不少麻烦。
1917年12月,莫迪里阿尼33岁,位于巴黎市中心离歌剧院不远的一间画廊为他举办了人生中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个展,展出的作品一共32幅,包括素描和油画。画廊旁边有一家警察局。展览开始后迅速积累的围观人群引起了警察们的注意,他们看到画廊墙壁上挂着很多大尺幅、充满弹性肉感的裸女画作,为了宣传,还有一幅裸女被放在画廊的橱窗里,引起了很多路人驻足围观。警察闯入画廊勒令将整个展览关闭,理由是艺术家的裸女像“画出了体毛”伤风败俗、扰乱公共秩序。
热爱艺术如法国,热衷艺术普及如法国,开放如法国,今天不让小学生看裸体名画的事情也时不时见诸报端。
感谢诚邀!
问题提得有问题,片面了!
从艺术作品展开的其它问题有很多,不能单独拿“有没有罪”说事。
你没有看到正常的诉求吗?家长向校方,老师向校方,都有正常的诉求,甚至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你没有看到对方在小学教育阶段,有更多的选择吗?对比我们的小学美术课,是否形式更多。
你没有看到孩子也能正常表达自己的想法吗?支持或者反对这种教学形式,孩子都有机会发言阐述自己的观点与诉求。
你没有看到美术课学习更是美学学习吗?了解世界美术史、画派和对应的代表人物、如何学会欣赏一件艺术作品。
可以在一个事件中,寻找到各种各样的问题。单独挑出一个耸人听闻的,有点儿不厚道。
只有全面看待一件事,才能够让自己变得智慧,有独立思考,并善于与他人交流自己思考出来的结论。
我们需要学会找问题,提问题,解答问题。目前的教育,这方面是薄弱环节。
假如如现在的标题去发稿,有成为标题党嫌疑。
图片都是莫迪利阿尼作品
我是画大卫,可以关注我。谢谢!
艺术本来是没罪的,只是不应该对小学生显示,现在的小孩子本来获取信息就比较广,特别是稍微大一定的,身体正在发育,本身就比较敏感,像小孩子展示裸体,对成长不利,只能怪这个老师展示错了对象
12岁孩子犯错怎么惩罚
1、就事论事
在对孩子进行处罚的时候,家长一定要注意处罚的是孩子所犯的错误,而不是孩子本身,不要让孩子感觉受到惩罚,就代表父母不再爱他(她)了。
2、严宽结合
“严”是指孩子必须明白所犯错误的危害性,不要言过其实,也不要轻描淡写。“宽”是指家长应谅解孩子的错误,因为孩子犯错往往是不自觉的,尤其对孩子的第一次错误不要处罚过严。
3、及时
在孩子兴奋时,处罚易使其产生抵触情绪;孩子不高兴时,处罚如“火上加油”。所以最好的时机是孩子刚犯了错误,正在思想矛盾时进行处罚。有的家长在孩子犯错误时,没有时间处罚,等事情过去几天才想起来,这样做往往产生反作用。没准当时正做了某件好事,等待着父母的夸奖,不及时的惩罚只会让孩子适得其反。
青春期的孩子都有了很强的自尊心,所以在孩子犯错的时候,家长不应该第一反应就出现破口大骂,或者是采取冷漠的对待态度,而是应该及时的了解孩子心里的想法,然后再对症的解决问题。
叛逆期的孩子很渴望平等的交流,所以他们会对父母一副高高在上,威严的家长的形象感觉到非常的反感,甚至是厌恶。家长在教育孩子的问题上,越是保持强硬的态度,孩子就会更加的叛逆,所以在与孩子交流的过程中,应该尊重孩子,放下家长身段,保持平等的相处方式。
一个女生能脏到什么程度
都说爱美之心人皆有之,大多数女性都是喜欢干净整洁的。可是有些人恰其相反。一个女生脏到什么程度?我只能用无法想象来形容。
下面我来给你看看具体图片(图片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这是住了四年的大学生退租时的照片,可怕,恐怖来形容不为过吧!爱干净本事大多数女孩子的天性,这位妹子可好,脏到什么程度,无法形容,让人唾弃。
最近上了头条热搜的澳大利亚妈妈,相信大家不陌生吧。照片里,这位妈妈坐在堆积如山的物体上,开心地摆着各种姿势。而这些物品原来是这位妈妈近两个月以来没有洗的衣服。最后,经过打包,竟然装了满满有50袋。这样的人不能只是说是懒,更是脏!
这样的例子太多条多,只是希望这样的女子越来越少吧!如此脏的行为怎么能为人父母,教育好下一代呢?
网友们说有没有道理,欢迎评论点赞!
和我合租的女孩,大夏天把用过的姨妈巾放在垃圾桶里发酵N天,一直放在没有拿到楼下丢掉。有一天突然闻到一股腐臭的味道,进洗手间洗手那股浓烈的味道简直贯穿灵魂!洗手几秒钟都忍不住想吐,后来想着带个口罩吧,结果并没有什么用!去上洗手间都是先深呼吸周憋气再进洗手间。后来给她说让她拿去丢掉,她倒垃圾的时候自己都被那副味道呛到一直咳嗽!洗手间打开门窗通风好久那味道才慢慢淡掉,真的是比猫屎还臭!女生脏起来真的比男生还恐怖,真让人害怕!她自己的垃圾和外卖也是放到房间门口放几天都不会拿去扔掉。她买了个果汁机回来,第一次放在客厅用的时候冒烟了,就那么搁置在那了,真的就是原封不动的搁置,里面的西瓜和汁水现在都放了快半个月了也没有清理掉!果汁机都成了细菌培养基了,如果果汁机不用了,倒是拿去扔掉啊喂!给她说注意公共区域卫生,人家给我来一句“你要给我说啊,你不说我不知道啊,我在家也都是这样的”… 嗯,她在家都是这样的!我竟无fuck可说!她真牛!她家里让她小牛到大!大写的服!还有很多奇葩脏乱差习惯,数不胜数,说了也没用,已经放弃沟通!只能默默吐槽!
在珠海上的大学,实习也在我们学校的附属医院!学校帮我们在医院外面租的房子,三室12人间,我们戏称“贫民窟”!
跟你们描述一下踏进房间的状况:
无法下脚,凡眼所见全是垃圾,不是平铺一层哈,堆成山的那种!还挂了几套红色内衣内裤,这都不算什么!去到厨房,堆一地,地上木板都被水泡臭了,旁边灶台上还放了一盆新鲜的白菜,新鲜到什么程度?一点没焉!再有厕所,四周黄黄的糊了好厚好厚,你们看到的话绝对吃不下饭,我敢保证她们住的一年中,一次厕所也没打扫过!
好吧,认命吧,12个人,整整打扫了4个多小时,装被子的那种大编织袋,倒了不知道多少袋垃圾!打扫完后六个出去住了,剩我们六个!其中一个特立独行,剩我们5相依为命!这也开启了我大学四年中最快乐的一年时光!一起疯,一起闹,一起做饭一起洗碗!到毕业还对咱“贫民窟”依依不舍!我们没想到要赌气,走的时候打扫的干干净净,室长说不管别人怎么对我们,我们不能让人说!嗯,超可爱的一个小姑娘,现在全宿舍就她还单着了!最近一次团聚是4年前我结婚!希望明年五一,大家都能在重庆结婚的疯疯家重聚!
二十出头的时候在一家企业上班,单位有个小女孩看上了我要和我处对象,看她长的也挺好看,穿的也性感,就勉强答应了,当天下班去吃饭,饭后走到了一下小树林就准备亲嘴,嘴接触的那一刹那她的口气把我熏的差点把刚吃的饭吐了出来,感觉像是从来没有刷过牙的样子,但是对方毕竟是女孩,还是要给她留些面子,强忍着象征性的亲了几口,第二天随便编了个理由就拉倒了。
来自真人真事,是我大姐以前的一个房客。她租的是一房一厅,大姐有次去收房租,发现了一条奇特的路,只容一人通过,从房间到洗手间,路两旁堆满了一袋袋垃圾。
这种脏,还不够吸引眼球,大姐说,每次看到这个房客姑娘都清新爽洁不食人间烟火的模样。高手在民间。
这还不是最脏的姑娘,因为她只是脏脏的环境,自己倒是清爽型的,也没有危害性,不妨碍他人。
我小时候一个女同学令我记忆深刻,当然,我小时候的年代可能真的有些困苦,作为七O后,印象中妈妈最爱买的是上海牌药皂,因为价格廉宜又好用,自带淡淡药味清香。
但她不一样,也许她的妈妈有点懒,我经常闻到她辫子上隐约的酸味儿,因此不大爱跟她玩儿。
她有一天突然有点害怕与惊恐地对我说,她可能得了皮肤病,然后拉开衣袖给我看她胳膊上的灰褐色斑点,我实在吓了一跳,更不想理她了。回家告诉我妈妈,心善的妈妈拿了一管药膏让我带去学校帮助她。
好吧,我带了,然后帮她擦药。擦药前去洗胳膊,结果……你们懂的,她根本没有皮肤病,那些斑点是泥灰皮屑的混合物,她家孩子几个月不洗澡,就记得把脸洗洗。
现在大约再没有这么脏的女孩子了吧。
时代在进步,也许现在的脏已经不是过去我们认为的一种简单的脏。空气污浊,尘沙俱下,无人能够幸免,只要你还行走在这个世界。
社会男子强奸八名初中生,是性教育的缺失,还是她们太无知
现在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我们国家也越来越像欧美国家那样的开放,在欧美国家里面性行为是非常普遍的,十几岁的少女怀孕也是非常的频繁,是无一例外的,强奸罪依旧在各个国家都存在,所以现在我们对孩子的教育已经跟不上这个时代的变化了,未来如何我们不知道,但是只要说构成强奸,那么就一定要严惩!
是家庭,学校,社会共同产生的结果。在家庭教育方面,中国父母对子女性方面的教育一直处于羞羞答答的状态,欲说还羞,造成子女这方面知识的欠缺。而在学校呢?一切以学业成绩为目标的前提下,对学生的性教育处于空白状态,即使上生理卫生课的时候,老师也是放任自流。至于社会方面,这就是对孩子造成伤害的主要原因了,媒体资迅的发达,让孩子过早的接触了欧美日等国家的性自由,性开放,代替了中华文明的洁身自好,自强不息的优良品德。在一个金钱至上的社会环境下,连续发生未成年少女遭强奸致怀孕而无人报警的严重后果。加强安全方面的教育,刻不容缓,少年强,中国强,孩子是祖国的未来,让全社会携起手来保护祖国的花朵!
我觉得事情的原因不能归结到受害孩子身上。她们才十几岁,本就算是单纯无知的年纪,当然不会有太多的社会阅历和防范意识。
罪魁祸首当是犯罪分子,无心无肺,禽兽不如。倘若这些人蓄意侵害,很多女孩子怕是难逃魔爪。这事情怕跟性教育和无知扯不上关系。
两方面原因都有,但更重要的是网络管理严重缺失。试想,如果申请QQ、微博、微信账号全部实名制,无需所谓昵称什么的,避免头疼医头脚疼医脚,避免管理严重滞后,也许网络诈骗案、幼女被骗案等就会大大减少。一家之言,各位方家见笑啦😄
首先,不管什么理由都是这八名社会男子的罪过!必须依法严惩!但作为犯罪的背后根源。第一,我不知道强奸犯是多大年龄?婚否?家庭背景?作案动机?强奸程度?受害者心理和生理受到多大伤害?所以。对于这些情况不了解就不好随便发表意见。
一乡村老师强奸多名不满12岁女学生,最高检抗诉后改判无期,对此你怎么看
这个新闻其实我看了,说句自己的心里话,看到这样的负责的检查人员,内心竟然是暖暖的感动。最关键的是,他们与受害人并无瓜葛,坚持为此事奔波几年,为了就是内心的那一份公正。
此案历经6年时间,第一次的时候判决无期徒刑,但是被告人却不服提起上诉,二审的时候改判为有期徒刑10年。我国实行的是二审终结制,一般情况下,二审判决出来就意味着此案告一段落了。
不过,最高检对于此案的判决有很大异议,多次奔波,提起抗诉。最后,经过最高法院改判,最终判处了无期徒刑。
真的对这些秉公办理的检查人员所感动,几年时间,他们走访了相关人员,不辞辛苦的搜集相关证据,欣慰的是他们的努力没有白费,犯罪者得到了应有的惩罚。突然想起了那句话:世间自由真情在!
对于此事,您是如何看待的?欢迎留言评论说说您的看法。
首先对最高检的依法抗诉强烈点赞,对这种为祸人间的衣冠禽兽就该从重处罚。
据报道,6年前,在北方某省的一个乡村小学内,发生了一起性侵未成年人案件。七名被害人当时还不到12岁,侵害她们的竟然是班主任老师。
侦查表明,2011年夏天到2012年10月,秦某在担任班主任期间,利用午休、晚自习等机会,分别在学校办公室、教室、洗澡堂等地多次对女生A和B实施强奸;多次猥亵A、B、C、D、E五名女学生,猥亵F、 G两名女学生各一次。
该案提起公诉以后,2014年11月,市中级人民法院重新审理后以同样的罪名判处被告人无期徒刑。但被告人秦某提出上诉,要求改判无罪。2016年1月,省高级人民法院对案件进行审理,令人大跌眼镜的是,他们竟然认为量刑过重,最后改判为十年有期徒刑。
这一判决结果就连最高检都看不下去了,他们依法提出抗诉,要求对该案重审。2017年3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抗诉。2017年12月,最高人民法院依法不公开审理这一案件。2018年7月27日,最高人民法院判决撤销省高级法院二审判决,依法改判被告人无期徒刑。
好在最后正义虽然迟到,但并没有缺席,被告人得到了应有惩罚。
谢谢邀请,这个事情可以说相当恶劣,甚至我觉得无期都不算重,最基本都应该限制减刑
首先,这个人是班主任,作为一个教师其职业本身有神圣性,学生也因为老师的权威不容易反抗,家长考虑到班主任性质也不会质疑。
但是这个班主任做了什么呢?对这12个学生,长达整整一年的强奸和猥亵,而且这群孩子都没有满12岁
他甚至利用家长对老师的信任,以补课带学生看病的名义,把学生带到自己家中强奸
要知道在我国强奸罪,根据法律规定强奸罪这样的罪行,最高其实是可以达到死刑的
一审的时候,我查看新闻,当时的结果是,认定被告人秦某犯强奸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猥亵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但是在重新审理后,判处了无期徒刑,我们注意到,中途秦某居然还有脸要求改判自己无罪?其实可以说明其根本没有丝毫的悔过之心。
但在其上诉二审后,改判成了十年有期徒刑
最终经过最高检的抗诉下,改判成了无期徒刑,主要是认定了集体宿舍也属于公共场所,应该属于“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加重情节。
其实随着不少国家都实施化学阉割后,个人一直认为这点我国真的可以考虑引入这个概念,甚至应该给他们上脚环,在靠近学校等区域时,给予警报和注意等。
想来就来:
这种畜牲不应该当老师,自己都是养儿养女的人,这样一个美好的职业,被这种畜牲遭塌了,他不配站在那里,这是教书育人的地方,而他都干了什么?在长达一年多的时间里,竞对多名不满12岁的小女孩实施强奸!
他这种畜牲判无期,不判死刑不足以平民愤,这给家长,孩子带来多大的伤害,孩子心中有多大阴影,象这样的流氓无赖,一定要从重从严处理,把他们从教师队伍中清理出来,让家长放心,安心!使孩子们健康快乐的成长,象花儿朵朵般美丽的成长!
为最高检同仁的公正执法鼓掌!为正义最终得以实现鼓掌!
本案中,乡村老师的行为禽兽不如。该所学校是寄宿制,老师利用自己是班主任的便利条件,对7名女学生多次实施了强奸、猥亵行为,地点有学校办公室、教室、澡堂、集体宿舍,甚至打着补课的幌子,带学生回家实施强奸,罪恶持续时间居然达到半年以上。
“人民教师”强奸猥亵学生、总人数总次数已达“多人多次”、犯罪时间长、在集体宿舍公然猥亵,气焰极其嚣张、案发后引发学生恐慌,社会影响极其恶劣、拒不认罪悔罪……上述情节,无论是从公众价值角度判断,还是从法理角度判断,均构成“情节恶劣”,省高院却未予认定,良知何在?公理何在?法律的尊严又何在?好在最高检察院据理提出抗诉,并且检察长亲自列席最高法审委会并发表意见,足以说明了检察机关对该案能否公正处理的重视程度,也体现了检察机关实施法律监督、维护司法公正的信心与决心。最终,最高法采纳了检察机关的抗诉意见,改判其无期徒刑,正义得以实现。
很有感触,20年前,自己刚穿上豆绿色检察制服、刚走上公诉岗位时,曾立下誓言,要“擎法律利剑,护正义公平”,当时,感觉自己就像一个“青年侠客”,嫉恶如仇、行侠仗义。十余年、数百起案件,至今仍记忆犹新的是两起“特殊”强奸案(亲生父亲强奸亲生女儿、继父强奸继女),这两起案件,由于身份特殊、影响恶劣,我们做了多方面工作并要求严惩,法院采纳了我们的意见,做出了公正判决。所以,在对最高检同仁们为准确抗诉而进行的多次提审被告人、核实证据、勘查现场、比对细节等审查行为及实事求是、客观、准确认定其犯罪情节的严谨、求实精神表示钦佩、赞叹外,自己也感同身受,我觉得每一名办案人员要想做到公正处理好每一起案件,不仅要有精湛的业务知识、丰富的办案经验,更要有一颗正直、善良、富有正义感的心,只有这样,才无愧“检察官”的光荣称号,才无愧法律赋予我们的神圣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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