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屠宰检疫率达100%,让市民吃上放心肉, 你怎么看
肉是老百姓餐桌上最重要的食物和营养来源了,现在老百姓都富裕了,一日三餐都能吃上肉,所以超市,菜场销售的猪、羊、牛肉的质量是否合格关乎到所有老百姓的身心健康。昆明检疫局严把检疫关,确保所有上市的家禽肉类百分之一百合格,不让有病毒和药物残留的家禽肉类流入市场,为老百姓吃上放心肉把好关是非常负责,非常符合民心的,必须给赞👍
您好,请问羊肉可以熏制吗?味道怎样?谢谢
您好,我是澜馋食记,美食领域青云计划获得者,我来回答您的问题。
你好,羊肉完全可以熏制,而且味道非常好。在河南的信阳地区,陕南地区,湖南地区,川北地区,都有这种美食存在。但同样都叫熏羊肉或者腊羊肉,做法却截然不同,分为生熏和熟熏两种。
在川北的巴中和广元,相传在三国时期,张鲁为了躲避追杀逃到了当地。饥渴难耐之际,当地人把熏好的羊肉供奉给他。张鲁吃了大为赞叹,而熏腊羊肉也成为当地的一种美食流传至今。
川味和湘味的熏腊羊肉,用的是生熏的法子。也就是把羊肉宰杀干净之后,先用各种佐料腌制晾晒。当调料的味道深入羊肉之中后,再放入熏房中用陈皮,柏树枝,稻壳,红糖,茶叶等熏制。熏好的羊肉颜色红亮,香气四溢。
熏制好的羊肉会挂在灶台之上,继续吸收每日做饭的炊烟,直到完全熏制入味即可拿下来食用。四川当地喜欢蒸制或者炖起来吃,而湖南则喜欢撕成丝后炒辣椒。羊肉熏制过后,要比牛肉马肉猪肉都好吃的多。
在河南信阳的槐店,熏羊肉可是当地的一道美食。但与传统的熏肉不同,槐店的熏羊肉是熟熏的。它的做法其实和东北的熏鸡有异曲同工之妙。
冰水煮羊注意事项
1、在加热之前,牧都羊肉在屠宰后及时的做一些冷却,然后我们的肉需要在24小时内,将其温度降到0-4之间,一直到它上餐桌之前,都是会跟冰块放在一起,使羊肉一直在0到4度的低温条件下完成排酸
2、排酸后的羊肉肉质松软、多汁,没有了羊肉的膻气味,营养价值也更高。而且经过冰与肉的完美结合,肉中的纤维会收紧,后经加热涨开,这样的羊肉吃起来更加爽滑可口。
3、避免蛋白因持续的高温而溶解,既保持了肉味的鲜美,又避免了营养的流失。
过年杀猪杀鸡的由来
杀猪过年”,也叫“杀年猪”。有俗话说:辛苦种田,杀猪过年。平时杀猪家里人一时半会吃不完,一般都是卖了换钱花。惟独过年(春节)是个例外,进了腊月,大部分人家都要杀猪,为过年包饺子、做菜准备肉料,民间谓之"杀年猪"。东北童谣中说"小孩小孩你别哭,进了腊月就杀猪","小孩小孩你别馋,过了腊月就是年",从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人们盼望杀年猪吃肉的心情。
年谣称:“腊月二十七,宰年鸡、赶大集”的说法,这一天,家家户户除了要宰杀自家的家禽,还要赶集上店、集中采购。为什么要在二十七杀鸡呢?这其实还是取得谐音,“鸡”同“吉”,有吉利、吉祥如意的意思。
一、腊月二十七,宰年鸡
为啥要在二十七这一天宰年鸡呢?这也是取个谐音,讨个吉利。以前腊月二十七杀鸡是件重要的事情,因为鸡和吉谐音,为了美好的寓意,因此过年的时候吃鸡就是自古以来的传统。
虽然在二十七就把鸡杀好了,但是人们不会在这天把鸡吃完,而是要一直放到除夕才能吃,而且,要留起来,等到年夜饭的时候才吃,这才算是圆满。
因为,本身代表了大吉大利,所以节日期间,天天都要在餐桌上见到鸡。另外,因为老理讲究初一不能动刀,所以,这些东西当然也就要提前准备好了。
当然现在人们也不会只杀一只鸡,想吃的时候也不用等到除夕,但是公鸡必须留一整只完整的,除夕祭祖的时候要用做贡品,只有祭祖之后才能食用。初一时不动刀不杀生的,因此还得留着大年初一。
欧洲中世纪是不是没有耕牛?牛只是拿来吃的吗
可以肯定地说欧州在中世纪是有耕牛的,牛除了耕田,还被用来食用。
著名作家莎士比亚在《亨利五世》中就称赞英军士兵吃牛肉的豪爽和勇敢,但他们并舍不得吃自己的牛,他们吃的是法国人的牛。
《爱丽丝漫游仙境》说,英国民间菜肴就有用一个小牛头,加上牛尾、牛蹄和香料等做成“假鱼甲汤”。
中世纪欧州人的饮食悲摧程度不用说了,但让牛肉上餐桌还是要归功于中世纪欧州人身上,贵族和骑士们认为吃牛肉可以让男人和战士们更加勇猛,牛排和风干牛肉就是男人们的专品。
特别是牛排,只能由男厨师制作,妇女只能端上桌子,不得制作。风干牛肉生产也是比较多的,因为可以长时间保存,更适合战士们出征携带食用。
中世纪欧州贵族拥有对农民的生杀大权,对于农民的耕牛及自己的耕牛他们可以为所欲为,美食耕牛是再所难免了。
随便提一下,同时期的中国是不允许随意宰杀耕牛的。
毛猪肉是什么意思
猪的新鲜或盐腌的食用肉
百科释义
猪肉又名豚肉,是主要家畜之一、猪科动物家猪的肉。其性味甘咸平,含有丰富的蛋白质及脂肪、碳水化合物、钙、铁、磷等成分。 猪肉是日常生活的主要副食品,具有补虚强身,滋阴润燥、丰肌泽肤的作用。凡病后体弱、产后血虚、面黄赢瘦者,皆可用之作营养滋补之品。猪肉是人们餐桌上重要的动物性食品之一。因为猪肉纤维较为细软,结缔组织较少,肌肉组织中含有较多的肌间脂肪,因此,经过烹调加工后肉味特别鲜美。
毛猪其实就是生猪,毛猪为农村传统叫法,是对还没宰杀的除种猪以外的家猪的统称,只要是猪还在栏,没被杀之前,卖出去之前都被称为毛猪。
毛猪其实就是作为售卖的家猪,里面不包括种猪和已经宰杀的猪肉。毛猪大部分都很肥胖,且不挑剔食物,而且外形颜色有好几种,在我国属于养殖最多的牲畜类。在价格方面跨度很大,并且不同部位、品种和地区价格都不相同。
经营未经检验检疫肉制品犯罪了吗
经营未经检验检疫肉制品犯罪了吗?以我们大家喜闻乐见的“天蓬元帅”的“肉身”为例,上面都盖有红、蓝公章,这可不是“违反天条”之后的“刺配凡间”。“民以食为天”,“餐桌安全”大于天,经营肉制品如无此公章,就是一种违法甚至犯罪行为!
一、生猪,不是你想杀,想杀就能杀。依据国家《生猪屠宰管理条例》,除农村地区个人自宰自食的生猪以外,国家实行生猪定点屠宰、集中检疫制度。也就是说,基于传统以及现实状况,比如说农村春节前的杀“年猪”现象,就是一种个人自宰自食行为,不强制实行定点屠宰、集中检疫,除此之外其他面向市场的经营肉制品行为,必须依法强制实行定点屠宰、集中检疫制度。一般情况下,生猪产品上的红色印章是动物检疫部门的动物产品检疫章,蓝色印章是厂家加盖的肉品品质检验章。“病从口入”,这是为了加强生猪屠宰管理,保证生猪产品质量安全,从而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二、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经营未经检验检疫肉制品,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涉嫌非法经营犯罪!依法治国,依法办事,我们不能随意出入人罪,什么情况是“情节严重”构成犯罪?或者说立案追诉标准是什么?国家有明确标准:(一)、个人非法经营数额5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1万元以上;(二)、单位非法经营数额50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10万元以上;(三)、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屡教不改,两年之内因同种非法经营行为受过两次以上行政处罚,又进行同种非法经营行为。只具上述三种情形之一,就是“情节严重”,即涉嫌非法经营犯罪!应依法处以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三、“福不双降,祸不单行”,违法从事生猪经营行为,不仅可能涉嫌非法经营犯罪行为,还可能涉嫌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犯罪,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犯罪等。这就是我国刑法理论所说的“想象竞合犯”,通俗点说就是“躺枪”,就是一种行为触犯多个罪名。基于刑法罪责刑相适应原则,刑法不能“重复评价”某一种行为,因此要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也就是“从一重处断”。
天蓬元帅肉身,人民群众挚爱!国家法律严令,经营肉类制品,定点屠宰检疫,如若违反禁令,非法经营犯罪!食品安全大于天,严格执法为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