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员工不想跳舞被辞退,下班后领导提要求能不能拒绝
我看大家评论各有各道理。跳舞与员工年终活动是两码事,不能总往坏处想。单位搞活动要排练,利用一些业余时间大家要支持,没有大家的支持,组织者本事再大也没有用。在单位员工要顾全大局,不能做坏榜样,有句话叫枪打出头鸟。看问题不能偏面,企业管理也有他的道理。过去单位给个处分也就算了,现在动不动就辞退,可能企业除了辞退也没有什么处分权了。好象处分过重了,但现在就是这种情况,你不愿意就走人,来去自由。
工作之外时间属于自己,不去跳舞是对的,工人挣钱付出了劳动,不能因为打这份工把人也搭上,这个公司领导肯定是个大流氓,为什么工作之外必须陪你跳舞,跳完舞在约你上床陪他怎么办,他公司也没加这份钱,这活肯定不能干,良家女人有家有业,不能因小失大,远离这流氓公司。
我看了这条新闻。与这个题目有出去。原文是排练舞蹈,可能是春节员工活动的项目。
这个问题是下班后女员工回家,被通知要去跳舞。因女员工感觉太疲劳,就没有答应去。于是出现了女员工被辞退的事件。
我认为,工作结束后的剩余时间,是员工自由支配的时间,完全有权利不参加任何活动。这是个人的权利,神圣不可侵犯,不可强迫从事其他事情。
但是,作为领导想组织文化活动,要求参加舞蹈排练,也无可厚非。问题是,领导完全可以利用工作时间,抽调员工排练,不得硬性占用员工的业余时间。
既然领导没有这个觉悟,如果员工愿意,可以业余时间参加,但是不愿意,就完全有理由拒绝。
领导因为员工业余时间不愿意参加排练舞蹈,而辞退员工,就没有道理了。因为这不是工作期间违反有关劳动纪律和规定。
当然可以拒绝,下班了时间属于你的,是你工作劳累一天需要休息的时间,那还有心思去跳舞,再说了他为什么不安排上班时间去跳舞啊?他的时间宝贵别人的时间就不宝贵了?不去跳舞就把人开除了这样的厂你还愿意呆吗?
不管是上班时间还是下班时间,女员工不想跳舞被辞退都是不合法的。
根据《劳动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员工有下列情况,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①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②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③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④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员工不想跳舞,这没有违反以上的任何规定,公司不能以“女员工不想跳舞”将员工辞退。
每个员工都有明确的上下班时间,不管是八小时也好,十小时也罢,上班时间是工作,下班时间是自己的时间,那么是不是下班了就完全放下自己手里的工作呢?
答案当然不是,因为工作也是有连续性的,也分轻重缓急的,要根据工作的重要和紧急程度分辨要不要拒绝领导的要求。
一、如果像是“让女员工跳舞”等要求,员工是完全能够拒绝的。
公司让员工上班的目的就是为了给公司创造利润,而员工上班的目的就是为了通过自己的知识来证明自己的能力,从而获得生存的能力。
跳舞不是员工的工作,不能说是因为领导提出来的,就不拒绝,这样只会让贬低你自己的价值。学会拒绝领导就是你成长的开始。
二、如果面对是紧要的工作,要合理应对领导的要求。
何为紧要的工作,每个行业会出现不同的情况,比如装修行业,客户随时都会提出各种各样的要求,那面对这些要求呢?作为服务行业的员工,那是不是就是24小时待命的,“客户就是上帝”,这就是服务行业的特殊之处。
喝茶,吃饭和娱乐也是工作内容之一,因为这是社交的基本工具,这些工具使用时间是不确定的。因为人与人和组织与组织都需要交流,所以领导提出要求最好不要拒绝。有些特殊工作岗位这些活动是工作中的重要内容,即便你的岗位与其关联度低,但是,领导根据需要临时安排与你岗位职责无关的内容你应该服从安排,大前提是正当安排。如果是不怀好意的另类安排应该拒绝。
这样的领导不夠格,应该免职。他根本不顾规章制度和法律法规,檀自决定开出职工。以个人的好恶去对待职工。侵害了职工的自由和休息的权利。在他心目中,单位是他私人的,职工只是他僱佣的奴才,他是老板,可以随时不顾法规随意解雇职工。这样的领导应该严肃处理。是党员,还应予纪律处分!
辅警下班后兼职会被开除吗?如果开除了单位算违反劳动法吗
我知道的是只要不要同时与另一家劳动部门签协议就不会开除,还有看你是什么辅警,不要和自己工作上有利害关系的单位进行兼职,这样有泄露工作内容,泄密的行为,
一般正编民警和辅警在家庭有困难的请假下兼职一些,如开的士阿,送外卖啊,做一些不违反泄密和利害关系的单位基本都行
临时工,工资是不可能加的,再苦再累,工资还是2千多,福利待遇啥都没有,做临时工也就为了能买保险,以后不给子女添麻烦,就靠这点工资能养活老婆孩子,不做点副业真没办法活,放开的去做吧!
不按公司制度上下班可以开除吗
1、员工多次旷工,并经常早退迟到的,属于严重违法规章制度的行为,用人单位规章制度或者与劳动合同有明确约定的,可以予以辞退,并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2、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经员工大会讨论或者通告员工的,员工应当遵守。旷工属于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如果经单位警告仍不改正的,可以予以辞退。这种情况下,属于员工自身过错造成的解除劳动合同,单位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因下班超时打卡违背厂规而被辞退,违背劳动法吗
厂纪厂规为公司依自身情况制定,但内容须不违反法律规定。
下班超时打卡,原则上并不会给公司造成什么损失,依公司补卡流程补打卡即可。此不应该做为违纪行为处理。即便公司将其列入违纪行为的,依通常理解此不构成严重违纪,公司因此辞退员工明显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对此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主张经济补偿金两倍标准的赔偿金。如果公司有其它违法行为,譬如未跟你签劳动合同、未依法买社保、未足额支付加班费、未支付带薪年假工资等,你可同步主张赔偿。如何看待女员工因下班后不想跳舞被辞退,公司称其顶撞领导?这种情况该怎么处理
这是侵犯人权,女员工是瑟你打工,不是你的工具,不尊重别人的人权,什么是顶撞领导,是颃主与顧员的关系。
不知他们在上班前有用工合同没?如果有合同,合同上有侵犯人权的条款,也是无效的,非法的。
如何处理这一事件?按国家的有关规定,陪敖。
女子下班后拒绝公司应酬,被以“不服从公司安排”为由被开除
这个公司安排的所谓应酬绝对有不可告人的目的,既然这个女子拒绝了,她其实心里多少有一些感觉,再说下班后任何人都有自己主导的权利,如果公司以此为由,那就是严重违反了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