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上不知谁扔烟头致楼下失火损失惨重,楼上住户共同赔偿合理吗
吸烟制造火灾,如有人制造火灾无人认帐,就应该住处全体负责,不能让受害者称担损失,吸烟民,和爱狗人士一样,都不受人待赚,素质低下,在加上不谅嗜好,那个烦人就不用说了。
亲,因为楼上不知谁扔了烟头,导致楼下失火损失严重,让楼上所有的住户共同赔偿。这个事情看上去不合理,但事实上是合理合法的。
我国的《侵权责任法》八十七条规定:抛掷坠落物品致害责任 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
具体到你提出的这一个扔烟头失火事件,因为扔烟头的肇事者不明,所以当事人可以把起火点上方所有可能抛出烟头的住户全部列为被告,请求法院判决住户集体分担赔偿责任。
这个就是法律上所说的共同危险行为,就是某个行为导致损害后果发生,但是无法确定真正的责任人,那就只好让有可能造成损害的行为人共同承担。
如果你能拿出自己不是侵权人的证据,比如说“事发的时候你们全家都不在家”,“或者你能证明你们家没有人抽烟”等等,经法庭确认觉得你提出的证据可以免除赔偿责任,那么你就可以不负担赔偿,如果你拿不出免责的证据,或者是提供的证据不足,那你还是要承担和分担赔偿的责任的。
这个主要是想体现对受害人及时救助的价值观
是在楼上丢烟头引发家里火灾,物业要付责任吗
根据我个人这么多年的经验来看,着火所造成的相关赔偿费用应该由谁扔烟头谁承担,物业管理公司的相关责任要看物业管理公司在只前是否有书面的告知文件。
如果无,那么物业管理公司就未尽到告知的义务